钢轨焊接处理时应满足的九个条件
据相关人士介绍,再用钢轨是将废旧钢轨再处理后使用的,但是这种类型的钢轨,需要确定其是否满足以下的九个条件才能进行焊接处理:
一、锯切:钢轨锯切时,截面:(1)轨头部分左右偏差不大于0.5mm;(2)轨底部分左右偏差不大于1mm;(3)上下偏差不大于1mm。
二、磨损:钢轨选用的较大磨耗范围:60Kg/m钢轨垂直磨耗量按:176~174mm、174~173mm、173~172mm三种规格堆放,并分别标为74、73、72。侧面磨耗量72~71mm。
三、再用钢轨中不允许带有气压焊接头和铝热焊接头。
四、剥落掉块:深度不大于1.5mm,纵向划痕深不大于0.5mm×长3cm,横向划痕伤深不大于0.5mm×长1cm。
五、其它伤损:用油漆标注,连续性鱼鳞纹或间断性剥离压塌造成的分层掉块轨面伤损,通信孔应距端头0.5m以上。
六、波浪型磨损:低头及鞍型磨损波谷深度不大于1mm。
七、轨距挡板卡痕:深度不大于1.5mm。
八、擦伤:不得有超过1mm的连续擦伤。
九、钢轨锈蚀:除去铁锈后,轨底厚度不小于10.5mm(在轨底边缘处测量新轨为12mm),轨腰厚度不小于15mm(新轨厚度为16.5mm);在轨腰与轨底连接圆弧处的锈蚀坑深度不得大于3mm,锈蚀坑如横向扩展到轨底角边缘的钢轨不得使用;如锈蚀小坑成片形成密布芝麻状的,芝麻粒小坑深度须小于0.5mm。